此公案常有人論及,故以前賢玄一子、圓頓子之研究,提供眾信參閱。
目錄:
一、玄一子之質疑
二、圓頓子之考證篇
三、圓頓子之疑問篇
四、圓頓子之評議篇
南宋年間(南宋淳祐十二年,1252年),普濟禪師(慧明)編著「五燈會元」,首次見到「呂祖參黃龍」公案。
一、呂祖參黃龍事質疑
玄一子
俗傳呂祖師曾參黃龍一段公案,不佞聞之,不能無疑也。嘗讀呂祖書中,略謂「呂祖道成之後,雲游經黃龍山。值黃龍晦堂禪師升座。禪師問『臺下何人?』呂祖曰『雲水道人。』禪師曰『雲盡水絕如何?』呂祖曰『旱殺和尚。』禪師曰『黃龍出現﹞呂祖曰『飛劍斬之。』禪師曰『此固不可以言語辯論也。』遂問呂曰「爾有何道?」呂祖答曰「一粒黍中藏世界,半升鐺內煮山江。」禪師曰「這守屍鬼耳。』呂祖曰『爭奈囊儲不死藥,安知與佛有參差。」禪師指鐵禪杖云『饒經百萬劫,總是落空亡。』呂祖悟而吟詩曰『棄卻飄囊槭碎卻琴,大丹非獨水中金,自從得見黃龍後,囑付凡流著意尋』。」云云。
但讀伍沖虛真人手著之原板「仙佛合宗」,第九十八頁中,又是一說。今亦錄之於后。
仙佛合宗曰:「佛家人見呂翁言仙佛同一覺照。遂誑言曾參黃龍禪師。然我昔常究此,而見為謗仙之惡口,自知仙佛決可兩從,亦欲與眾謫之,令知可兩從故。按呂翁以唐德宗貞元十二年四月十四日生,於唐文宗開成二年丁巳舉進士,時年四十二歲也,為德化縣令。出城游廬山,遇異人,自言是鍾離權,共話有契,呂遂棄職,隨之七八年,後修成道。於六十四歲五月二十日,在黃鶴樓前,飛昇虛境,超出天地五行之外,世人皆知,不可昧者。」
「若黃龍者,乃豫章南昌府,寧州東鄉,黃龍山寺僧晦堂和尚,一語言僧俗耳。與黃庭堅居鄰,為言語文字友。并其徒號死心者,皆宋季人也。豈有已經大定出陽神,而神通能歷過五百餘年不死之呂,反問五百餘年後之不能大定出神,而有死之僧以學死耶。呂翁至今屢屢顯聖度人,由已得定出定,不落生死輪迴者,而後能之。若黃龍則死後以至於今,獨不能顯聖如呂翁之度人。反誣謂能顯聖之仙,曾不能顯聖之凡僧。雖則毀謗上真,然黃何足榮?呂何足辱?細觀黃在未死前,不能神通如呂。已死後,又不能復出現於世如呂。此乃死後墮入輪迴久矣。所誚『終是落空亡』,正指此輩言也」云云。
以上二條,各有一說。吾人識淺,固不得而判決。爰為錄出。以待高明者考而正之。
二、呂祖參黃龍事之考證 圓頓子
揚善半月刊第六十一期有玄一子投稿,標題為「呂祖參黃龍事質疑」。蓋因坊間呂祖全書中載有此事。而「仙佛合宗」中又說此事是偽造的,不可信以為真,故疑莫能決。遂投稿於本刊,希望大家公開研究,得一結論,意甚善也。吾人生在千年以後,而欲判斷千年以前事跡之是非真偽,談何容易!姑就余力所能及者,勉成此篇,以供眾覽。茲先搜集材料如左:
指月錄第二十二卷云:呂巖真人,字洞賓,京川人也。唐末三舉不第,偶於長安酒肆遇鍾離權,授以延命術。自爾人莫之究,嘗遊廬山歸宗寺,書鐘樓壁曰:「一日清閒自在身,六神和合報平安;丹田有寶休尋道,對境無心莫問禪。」(頓按:此詩首二句與別本不同,想亦有傳聞之誤),未幾道經黃龍山,睹紫雲成蓋,疑有異人,乃入謁。值龍擊鼓陞堂,龍見,意必呂公也。欲誘而進。厲聲曰:「座旁有竊法者。」呂毅然出,問:「一粒粟中藏世界,半升鐺內煮山川。」且道此意如何?龍指曰:「這守屍鬼!」呂曰:「爭奈囊有長生不死藥」。龍曰:「饒經八萬劫,終是落空亡!」呂薄訝,飛劍脅之,劍不能入,遂再拜,求指歸。龍詰曰:「半升鐺內煮山川即不問,如何是一粒粟中藏世界?」呂於言下頓契。作偈曰:「棄卸瓢囊槭碎琴,如今不戀汞中金,自從一見黃龍後,始覺從前錯用心!」龍矚令加護。(本篇全錄,一字不遺。)
呂祖年譜引五燈會云:「呂真人嘗遊廬山歸宗寺,未幾,道經黃龍山,值黃龍禪師升座。呂問:「一粒粟中藏世界,半升鐺內煮山川。且道此意如何?」龍指曰:「這守屍鬼!」呂曰:「爭奈囊儲不死藥,安知與佛有參差。」龍曰:「饒經八萬劫,終是落空亡。「呂恍然大悟,再拜求指歸,言下頓契。」
呂祖年譜引道緣匯錄云:「咸通七年,呂祖金丹已成,不覺洋洋自喜。(圓頓按:呂祖心中事,做書的人如何能知道?)乃復繼遊廬阜,至黃龍山,值誨機禪師,升座,呂祖登擂鼓堂聽講。師詰座下何人?呂祖曰:「雲水道人。」師曰:「雲盡水乾何如?」呂祖曰:「嘆殺和尚!」師曰:「黃龍出現。」呂祖曰:「飛劍斬之。」師大笑曰:「咄,此固不可以口舌爭也。」因問汝功夫如何?圓頓按:機鋒已畢,何必又問功夫,未免畫蛇添足。(呂祖日:「一粒粟中藏世界,半升鐺內煮山川。」師曰:「這守屍鬼耳。」呂祖曰:「爭奈囊儲不死藥,安知與佛有參差。」師指鐵禪杖云:「饒經千萬劫,終是落空亡。」呂祖豁然大悟。乃留一偈云:「棄卸飄囊摜碎琴,大丹非獨水中金,自從一見黃龍後,矚咐凡流著意尋!」逐拜禮辭去。
呂祖年譜引仙佛同源云:「黃龍誨機者,乃商山四皓之一,夏黃公所化也。初引錘離祖師見東華帝君王玄甫,繼託跡於廬山黃龍寺,架箭張弓以俟呂真人。(圓頓按:一派神話,皆無稽之談!)其慈悲可謂至矣。其所啟發者,正復不少。則呂祖之受益於黃龍,黃龍之傳燈於呂祖,使其集大成歸神化者,豈淺鮮也哉!(圓頓按:趙緣督仙佛同源論中,無此說,不知其何所據而云然。)
呂祖年譜引草堂自記云:「咸通中,予感黃龍之示,更窮萬仞之功,北登醫吾閭山,了卻歸空大道。自此則神滿太虛,法周沙界,度人心事,無岸無邊。」(圓頓按:呂祖自己鑽美自,真大笑話。)
呂祖全書云:呂祖至武昌黃龍山,值誨機禪師升座,祖登擂鼓台聽講。師詰座下何人?祖曰:「雲水道人」師曰:「雲盡水乾何如?」祖曰:「嘆殺和尚!」師曰:「黃龍出現!」祖曰:「飛劍斬之!」原註云:世因此語作為傳奇,有飛劍斬黃龍之事。昔柳真人曾辯此事,謂是答機鋒,信然!(圓頓按:自從淨土法門盛行後,打機鋒就無人重視了。)師大笑曰:「咄!固不可以口舌爭也。遂與指明大道。」祖因呈偈曰:「棄卸飄囊槭碎琴,大丹非獨水中金,自從一見黃龍後,矚附凡流著意尋。」(末句,全唐詩作始悔從前錯用心。)祖師證圓通佛果,蓋本於此。
呂祖彙集云:參黃龍誨機悟後呈偈一首,道書全集未載,照全唐詩錄入。詩曰:「棄卸飄囊槭碎琴,如今不戀水中金,自從一見黃龍後,始覺從前錯用心。」(「如今不戀」,神仙鑑作「大丹非獨」。末句作「囑附凡流善意尋。」)清朝禮部尚書王文貞公崇簡春夜箋記云:「俗傳洞賓戲妓女白牡丹。乃宋人顏洞賓事,非呂純陽也。」
呂帝聖蹟紀要云:呂帝經鄂州之黃龍山,睹紫雲成蓋,知有異人。乃入,值誨機禪師升座。意必呂公也,欲誘而進。厲聲曰:「座旁有竊法者!」呂帝毅然出問曰:「一粒粟中藏世界,半升鐺裡煮山川。且道此意如何?」龍曰:「饒經八萬劫,終是落空亡。」帝君薄訝,飛劍脅之,不能入,遂再拜。龍曰:「座下何人?」答曰:「雲水道人。」龍曰「雲盡水乾時如何?帝君末及對,」龍曰:「黃龍出現。」帝君恍然悟,求指歸。龍詰曰:「半升鐺內煮山川即不問,如何是一粒粟中藏世界?」帝君於言下大徹。呈偈曰:「棄卸飄囊槭碎琴,如今不戀水中金;自從一見黃龍後,消盡平生種種心。」龍矚令加護。同文書局石印「全唐詩」第三十二卷六十二頁,呂巖詩錄如後:
參黃龍誨機悟後呈偈(原註第二句缺一字)
棄卻飄囊槭碎琴,如今不戀(缺「水」字)中金,自從一見黃龍後,始覺從前錯用心!
原集首附有作者略歷,其文如後:
呂巖字洞賓,一名巖客,禮部侍郎呂渭之孫,河中府永樂縣人。(一云蒲峻縣人)咸通中,舉進士不第,遊長安酒肆。遇鍾離權,得道。不知所往,詩四卷。
「指月錄」第二十一卷云:鄂州黃龍山誨機超慧禪師,初參巖頭,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?頭曰:「你還解救茲麼?」師曰:「解!」頭曰:「且救茲去,」後到玄泉,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?泉拈起一莖皂角,曰:「會麼?」師曰:「不會!」泉放下皂角,作洗衣勢,師便禮拜曰:「信知佛法無別」。泉曰:「你箭什麼道理?」師曰:「某甲曾問巖頭,頭曰『你還解救茲麼?救茲也祇是解粘。和尚提起皂角,亦是解粘,所以道無別。』」泉呵呵大笑,師遂有省。(幻寄曰:「玄泉若無後笑,幾乎帶累巖頭,黃龍一笑下脫卻毛角,尚未免牽犁拽耙。)問:「急切相投,請師通信。」師曰:「火燒裙帶香。」問:「風恬浪靜時如何?」師曰:「百尺竿頭五兩垂。」問:「毛吞巨海,芥納須彌,未是學人本分事,如何是學人本分事?」師曰:「封了合盤市裡揭,師將順世。」僧問:「百年後囊缽子甚麼人將去!」師曰:「一任將去。」曰:「裡面事如何?」師曰:「線綻方知。」曰:「甚麼人得?」師曰:「待海燕雷聲,即向汝道。」言訖而寂。(以上皆指月錄原文,一字不遺。學者欲知黃龍為何如人,並其程度到何等地步,請研究此篇可也。)
「指月錄」第十七卷云:「鄂州巖頭全太歲禪師,(中略)唐光啟之後,中原盜起,眾皆避地,師端坐宴如也。」一日賊大至。責以無供饋,遂剚刃焉。師神色自若,大叫一聲而終。即光啟三年丁未四月八日也。(圓頓按:巖頭雖與本題無關,然欲知黃龍誨機是何時之人,不能不看此段記載。因為黃龍年代不可考,但黃龍曾經參過巖頭,必與巖頭同時。間接的可以得到一點線索,所謂光啟三年者,乃唐僖宗年號。即是民國紀元前一千零二十五年,於此可以決定黃龍誨機亦是光啟以前的人。呂祖雖是唐朝人,但其生年亦人各異說,或言貞觀丙午生,或言天寶十四年生,或言貞元十三年生,或言貞元十四年生。今從「呂祖年譜」斷為貞元十四年生,即是民國紀元前一一一三(按應作四),亦即是光啟三年前八十八(按應作九)年。
「指月錄」第二十八卷云:太史山谷居士黃庭堅,(中略)既依晦堂,乞指捷徑處。堂曰:「祇如仲尼道,二三子以我為隱乎?吾無隱乎爾者,太史居常如何理論?」公擬對。堂曰:「不是不是,公迷悶不已!」一日,侍堂山行次,時巖桂盛開,堂曰:「聞木樨花香?」公曰:「聞!」堂曰:「吾無隱乎爾。」公釋然,即拜之曰:「和尚得恁麼老婆心切。」堂笑曰:「祇要公到家耳。」久之,謁死心新禪師,隨眾入室,心見。張目問曰:「新長老死,學士死,燒作兩堆灰,向甚麼處相見?」公無語。心約出曰:「誨堂處參得的使未著在。」後左官黔南,道力愈勝,於無思念中,頓明死心所問,報以書曰:「謫官在黔南道中,晝臥覺來,忽爾尋思,被天下老和尚瞞了多少,惟有死心道人不肯,乃是第一相為也。」(圓頓按:此段公案與呂祖黃龍皆無干涉,此名誨堂,彼名誨機,此是宋朝人,彼是唐朝人。仙佛合宗認為誨堂,即是黃龍誨機,恐不免有誤。)
三、呂祖參黃龍事之疑問
圓頓子
余所搜集呂祖參黃龍這件公案的材料,雖不能說完全,大概可以十得八九。若再有出此範圍之外者,都是些齋東野語,可以不論。
余等生於千載之下,爾欲判斷千載以上之事,本極困難。況且又是方外的事,歷代以來士大夫都不屑注意。縱有所聞,亦一笑置之。誰肯浪費筆墨,加以考證。故爾人異其說,說異其辭。佛教徒則烘雲托月,推波肋瀾,惟恐呂祖不做和尚,惟恐呂祖不跪倒在黃龍面前,道教徒則咬定牙關,一概否認。說是佛教徒偽造出來的。惟恐呂祖名譽弄壞了,惟恐道教被佛教壓倒了。
另外更有一種在家人,非道非僧,亦仙亦佛,調和三教之流,他們雖承認有這麼一回事,卻又不承認呂祖是輸。他們說呂祖慈悲,為度末生故,所以示現如此。亦等於維摩居士,本來無病,為度眾生故。示現有病。文殊菩薩,久已成佛,為度眾生故,示現在佛座下求法。並非呂祖真有錯誤,後學不可執著跡相,致礙圓通。總括起來,全國中人,對於呂祖參黃龍公案,有三種派別:
第一種、肯定派:認為這件事是鐵案,絲毫不可移動,如佛教徒是。
第二種、反對派:認為這件事是佛教徒偽造的,後來以耳為目,弄假成真,全不足信。如道教徒是。
第三種、調和派:認為這件事雖不能說子虛烏有,但是呂祖故意示現如此,不可誤會呂祖真不悟性,
不可誤會呂祖真被黃龍所折服。或又謂呂祖經過一
番悔悟,因此證了佛果。如在家居士們、乩壇弟子們皆是。
以上三派,都被他們佔盡了。現在叫我歸入那一派呢?若入肯定派,是為盲從。若入反對派,是為武斷。若入調和派,是為騎牆。盲從與武斷,固然不是學者的態度,而騎牆派之模稜兩可,亦失卻研究家的精神,我只得自成一派,其派如何?即懷疑派是也。所謂懷疑者,因為這件事有許多可疑之點,難以令入相信。若仔細推敲,便要露出馬腳,今試舉種種疑問如下:
第一問、指月錄:「飛創脅之,劍不能入。」請問呂祖用的是什麼劍?桃木劍、鐵寶劍還是一條白光劍呢?
第二問、劍如何能飛,用手中之力拋出去呢?用丹田之氣吹出去呢?還是口中念念有詞祭出去呢?
第三問、劍何故不能入?黃龍有金鐘罩鐵布衫工夫麼?身上穿了盔甲麼?他的劍術勝過呂祖麼?或者還是像現代紅槍會大刀會之類,鎗子打不入麼?
第四問、黃龍之師巖頭和尚遇到亂賊,不肯逃避,被賊殺死,大叫一聲而終。雖然他有視死如歸的定力,到底沒有刀鎗不入的工夫,何故黃龍忽然有這樣大本領。
第五問、普適人在世俗上辯論是非,週到意見不合時,結果只有拂袖而去。若無切膚利害,決不至於動武。呂祖是個得道的人,自然比普通人更加心平氣和。豈可因一言不合,就要飛劍傷人?幸而劍不能入,未曾闖禍。假使當日劍入黃龍之身,後事何堪設想。請問呂祖何以蠻不講理如此?
第六問、呂祖參黃龍詩,一共不過四句,歷代相傳,已經有許多不同的式樣。即如第二句,「指月錄」作「如今不戀汞中金」。呂祖全書作「大丹非獨水中金」又如末句,指月錄作「始覺從前錯用心」,「呂祖年譜」「呂祖全書」「神仙鑑」皆作「囑咐凡流看意尋」。「呂帝聖蹟紀要」作「消盡平生種種心」,請問那一句是真?那一句是假?或是全真?或是全假?
第七問、「一粒粟中藏世界,半升鐺內煮山川」,此意此較「於一毛端,現寶王剎,坐微塵裡,轉大法輪」之意,是異是同?若說是異,異在何處?若說是同,為什麼出在呂祖口裡就是「守屍鬼」,出在釋氏口裡,就是「佛菩薩」?
第八問、「指月錄」所載呂祖參黃龍詩末句云:「始覺從前錯用心。」請問錯在何處?是否從前學長生術就算大大錯誤?呂祖當日既然痛悔前非,何不就把斬黃龍的那口劍回過來,斬了自己,以表示從今而後不再做守屍鬼,倒也乾淨。何故仍舊要活在世上?仍舊要著書立說?將這些長生法術一代一代流轉到現在。自己已經誤了,又要貽誤後人,未卜呂祖是何心理。
第九問、若依據「呂祖年譜」及「呂祖全書」所載,似乎飛劍之說,不是實有其事,仍是答機鋒的。既然講到機鋒,當然不能離開口舌言語。為何黃龍又說「此固不可以口舌爭也」這句話?請問答機鋒不用口舌用什麼?是否要學不開口的機鋒?如眼睛翻上翻下,腳步三進三退,畫箇圓圈,豎箇指頭,拍兩拍,挺幾挺,種種捏怪,這些纔算是機鋒麼?
第十問、「呂祖年譜」引「仙佛同源」,謂黃龍誨機者,乃商山四皓夏黃公所化云云,這些神秘奇怪之歷史,向來沒有見過記載。請問引仙佛同源的人,從何處得到這個消息?是否能免杜撰之嫌?
第十一問、「呂祖年譜」引「草堂自記」云云:呂祖是唐朝人,草堂自記,,到清朝纔出現於世。請問此書是否呂祖親筆所作?若說真是呂祖自己做的,請問呂祖肉體是否尚在人間?若說是呂祖陽神所作,請問呂祖何故不肯把陽神消滅?偏要保留一千多年,是什麼意思?豈非由守「屍」鬼,變而為守「神」鬼麼?豈非仍舊不能免貪戀長生之罪過麼?
第十二問、俗傳呂洞賓三戲白牡丹是否可信?「冬夜箋記」說,此乃宋人顏洞賓事,誤加於呂祖身上。然則飛劍斬黃龍故事,是否亦為末人顏洞賓事?宋朝亦有黃龍這兩件事,久已被小說家寫作傳奇,弄得全國皆知,說假都是假,說真都是真。你們若說戲牡丹故事是誤,則斬黃龍故事安知不誤?請問呂洞賓與顏洞賓是一是二?
第十三問、學仙的人叫做守屍鬼。「守屍鬼」不是好東西,我們已經領教了。請問學佛的人叫倣什麼鬼?拋屍鬼?棄屍鬼?爛屍鬼?滅屍鬼?無屍鬼?這些名字能用麼?守屍的是壞鬼,不守屍的是好鬼麼?
第十四問、學仙的人經八萬劫,終落空亡,我們已經領教了。擇迦牟尼,活到八十歲,就入湟槃,這種現象,是否不落空亡?若說是落,他的程度,比修仙人的差得遠了。,一箇能經八萬劫一個不過八十年而已。若說不落,請問拿什麼作證據。設若沒有證據,難道不怕修仙的人反唇相譏麼?
第十五問、指月錄載黃龍擊鼓陞堂,呂祖入謁,龍見,厲聲曰:「座旁有竊法者!」請問「竊法」二字作如何解釋?黃能當日既然是擊豉陞堂,必定是公開演講,決不是嚴守秘密。而呂祖既稱入謁,必定是經過號房通報,或是先到客堂,由知客師引導,再至講堂聽講,決不是私自溜進去的。如何輕易把一個「竊」字加於呂祖身上,以竊賊視來賓,未兔太不合禮。就算是呂祖沒有正式通報姓名,直撞進去,也不能說他是竊。因為和尚們講經說法,向來是公開的。無論何人,不管認識與不認識,都可以進去聽講。自古及今,已成慣例,為什糜黃龍獨要改變這個例子。再者:提起「法」字,必須要有方法可以教人。並且這種方法,只有黃龍曉得,普通人皆不曉得,纔配稱得起一個「法」字?請問黃龍所說之法,是什麼法?若說是佛法,其法能出三藏教典範圍之外乎?佛家藏經,既巳公開,何故黃龍依經說法偏要守秘密?金剛經云:「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,即為謗佛。」「無法可說,是名說法。」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?」照金剛經的意思看來,釋家是以無法立教,不是以有法爭奇。既是無法,如何能竊?可知「竊法」二字簡直不通,若非妄語,便為戲論。
第十六問、「呂祖全書」云:呂祖呈黃龍偈末句,全唐詩作「始悔從前錯用心」。祖師證圓通佛果,蓋本於此。請問呂祖證佛果,有什麼光輝,不證佛果,有什麼恥辱?呂祖何必定要證佛果,何必定要把神仙資格取消?鑽到釋門中去,何故情願降低自己身份,何故學世間凡夫一般的見識?
第十七問、呂祖全書云:「遂與指明大道」。請問這個「道」字,是就道家而言呢?還是就釋家而言?若謂就道家而言,無論什麼大道小道,乃自己本分事。呂祖豈有不知,何必要和尚們指明?若謂就釋家而言,普通和尚們都叫做說法傳法,不叫做說道傳道。假使和尚能講「道」,豈不變成道士麼?若謂「大道」二字本是借用,以代替佛法二字,請間呂祖既修仙學道,又要佛法做什麼!若謂佛法勝過仙道,所以呂祖要改變方針。此等言語,出於和尚口裡,並不奇怪。若有出於修仙學道人口裡,真有點頭腦不清,自相矛盾。做呂祖全書的人,亦犯了這個毛病。
四、呂祖參黃龍事之評議
圓頓子
孟子曰:「氨信書則不如無書。」千載以前的事,誰也不能判斷他是真是假。若是假的,徒費唇舌,若是真的,乃等於一幕電影,早已一閃過去,不留痕跡了。我們今日為這件事,居然大開辯論。呂祖黃龍有知,豈不笑煞!這都是玄一子惹出來的是非,令我欲罷不能!
現在與將來,是科學實驗時代,空談的哲學與玄學,已經感覺根本動榣,何況再夾雜許多神話!
如何能令人心悅誠服?仙佛兩家,立場不同,各人有各人的志願,雖不必捨己從人,亦不必強人就己,更不可貢高我慢,輕視外教。論到究竟地步,長生就是不死,不死就是不滅,不滅自然不生,不生就是無生,無生自然無死,無死就是不死,不死豈非長生麼?黃龍執著一邊之見,不識究竟之理,於無分別中強為分別,隨意亂下批評,謬說流傳,至於今日。普通佛教徒,見解更不及黃龍,偏喜拾取黃龍之餘唾,動輒以「守屍鬼」、「落空亡」等語搖動學仙者之志願。一般學仙的人,腳跟欠穩,常常被他們引誘到釋氏門中去了。一入釋門,任你翻十萬八千里筋斗,也跳不出他們的圈套。此等人,仙家視為可憐憫者。
在我眼光中看來,黃龍並不見得怎樣高明。那幾句機鋒,也是老僧常談,無甚妙義。呂祖當日何以如此欽折,不能令人無疑。或問:圓頓子若處呂祖地位將如何?答曰:抱定宗旨,永不改變,慢說什麼黃龍,即使釋迦牟尼復生,也不能令我屈服。若沒有這種毅力,在今日佛教風靡全國的時候,尚敢於開口提倡神仙學說麼?
或問:圓頓子的程度,超過呂祖麼?笞曰:不敢!呂祖智慧勝常,故能言下頓悟。我是箇愚笨人
,永遠沒有悔悟日子,呂祖敬禮黃龍,是呂祖工夫深,有涵養,我器量大小,不能學呂祖那樣謙虛。「無明」這箇東西,在我是永遠要保存,絲毫不許破的,別人家要想破我的無明,請他們先破一破自己罷。我不願講三教一貫,更不願講仙佛同源,當年印度釋迦牟尼,他就不懂中國神仙家的法門,何況後世佛教徒?呂祖參黃龍事,設若是假,固不足論,就算是真,亦只可說偶然遊戲而已,何必大騖小怪!
結論這件公案,是真是假,殊無研究之價值。勸諸君留點有用精神,做實修實證事業,將來到了相當程度,自然就能徹底朋白,犯不看因為這些類似小說家的古典,爭論是非,敢盡我最後的忠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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